108學年第2學期-新生入學獎助學金續領名單公告
105級:詳如附件~
一.獎學金、學術助學金及生活助學金續領條件:
1.前一學期成績在該班前20%,以教務處109年3月15日(因疫情延後至3/31日)報部人數為依據,成績如大於20%(小數點無條件進位)為不符續領資格。
2.操行80分以上。
3.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二.相關申請文件:
1.符合資格者將於公告2週後,直接進入核銷行政流程,
2.獎助學金匯款至先前繳交之學生本人帳戶,若後續有再繳交帳戶,本校以匯入彰化銀行帳戶為優先。
3.如原有晉級資格者,請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及弱勢學生助學計晝補助,如未辦理者不予晉級。
三.住宿費補助符合資格:
1.住宿本校宿舍。
2.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弱勢助學計畫已通過。
3.已繳新生入學申請單及帳戶。
四.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取消一次資格:
1.學期成績總平均低於60分者。
2.學期成績二分之一以上(含)學分不及格者。
3.受記大過處分者。
如有任何疑義者,於109年4月14日17點前親洽學務處簡先生(逾期不予受理)。
續領105級入學獎助學金名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