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生活輔導組
2024/1/9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方案說明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方案說明
(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
1. 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行政院減免學雜費3.5萬元/年),凡本校具有本國籍且於修業年限內之學士班學生皆符合補助資格。本校於每學期註冊繳費單各扣減學雜費1.75萬元【本方案無需申請
2. 教育部規定,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對象不包括碩、博士班學生及延修生
3.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註1)或「其他部會就學補助者」(註2)均為政府補助款,僅能擇一補助。如學期末經教育部查核有重複請領之狀況,應切結確認擇一辦理,並繳回重複請領之補助款。
4. 欲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者,請先列印「取消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方案切結書」(如附件)填寫後交至學務處生輔組(C111)調整學雜費繳費單後再行申請其他補助方案。Mail亦可。wenwen@nhu.edu.tw
5. 已申請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者,不需填寫切結書。
6.1132月起施行「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助學措施,每位進修學士班學生每學分之學分費減免50%,一年最高減免3.5萬元(一學期最高1.75萬元)
7. 承辦單位:生活輔導組;承辦人:吳小姐,分機1221。


1:教育部學雜費減免(日間部)金額(每學期約略金額)

1.軍公教遺族(至少$23,298元以上)

2.現役軍人子女

3.身心障礙學生(至少$17,946元以上)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至少$17,946元以上)

5.低收入戶子女(至少$44,865元以上)

6.中低收入戶子女(至少$26,919元以上)

7.原住民學生(至少$30,200元以上)

8.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至少$26,919元以上)


2:人事行政總處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國防部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補助(ROTC)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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