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疫情紓困4.0補助措施申請項目表 | ||||
申請對象 | 本國籍在學學生、且於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期間,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經濟確實受疫情影響者(申請紓困急難扶助需符合上述規定且因此致「就學困難」) 。 | |||
收件日期 |
即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 (請應屆畢業生加速申請,以利盡速審核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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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項目 及 所需附件 |
緊急紓困 助學金 |
第一類 |
1.申請書 2.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疫情影響家中經濟之相關佐證 (例:非自願性工作薪資收入減少) |
6,000元 |
第二類 |
1.申請書 2.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或其他足以認定有非自願性減班、減薪情事 |
9,000元 | ||
第三類 |
1.申請書 2.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勞動部核發勞工失業給付證明文件或其他認定學生所附文件足以證明有非自願失業情事 |
18,000元 | ||
學生本人: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
109學年度第2學期具有校外租賃住宅事實之學生(已申請過者不得重複申請) 1.申請書(附件一) 2.校外宿舍租賃契約影本 3.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4.疫情影響家中經濟之相關佐證 |
每月酌予補助1,200元至1,800元,一次核發3個月。 | ||
受理單位 (紙本郵寄/電子郵件 請擇一) |
▇主旨「110紓困金+姓名」將申請表(需簽名)等所有文件掛號郵寄或寄PDF檔,附檔請將申請表(需簽名)等所有文件儲存成一個PDF檔,檔名「110紓困急難+學號 姓名.pdf」。檔案請寄mail至fire1103@nhu.edu.tw ▇主旨「申請校外租金補貼-姓名」,附檔請將申請表(需簽名)等所有文件儲存成一個PDF檔,檔名「學號姓名.pdf」。檔案請寄mail至junru0929@nhu.edu.tw ▇掛號郵寄:62249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學務處林小姐 收) ▇如有疑問請來電05-2721001轉1202林小姐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