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級新生入學獎助學金續領名單公告:
依據本校「105學年度南華大學新生入學獎助學金辦法」及「105學年度南華大學弱勢新生入學獎助學金辦法」規定注意事項:
一.獎學金、學術助學金及生活助學金續領條件:
1.前一學期成績在該班前20%,以教務處上學期10月15日及下學期3月15日報部人數為依據,成績如大於20%
(小數點無條件進位)為不符續領資格。
2.操行80分以上。
3.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二.相關說明:
1.符合資格者將於公告2週後,直接進入核銷行政流程,
2.獎助學金匯款至先前繳交之學生本人帳戶,若後續有再繳交帳戶,本校以匯入彰化銀行帳戶為優先。
3.如原有晉級資格者,請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及弱勢學生助學計晝補助,如未辦理者不予晉級。
三.住宿費補助資格:
1.住宿本校宿舍。
2.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弱勢助學計畫已通過。
3.已繳新生入學申請單及帳戶。
四.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取消一次資格:
1.學期成績總平均低於60分者。
2.學期成績二分之一以上(含)學分不及格者。
3.受記大過處分者。
五.前敘條件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取消一次資格:
1.學期成績總平均低於60分者。
2.學期成績二分之一以上(含)學分不及格者。
3.受記大過處分者。
六.注意事項:
1.符合資格者將於上學期10月25日及下學期3月25日公告名單(逢星期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
以次一工作日公告),名單疑慮請於公告後兩週內提出告知,若未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獎助學金匯款至先前繳交之學生本人帳戶,若後續有再繳交帳戶,本校以匯入彰化銀行帳戶為優先。
3.如原有弱勢資格,請辦理當學期學雜費減免及弱勢助學計晝補助申請,如未申請者不予晉級。
公告名單:1.108學期第2學期名單